福建福安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
注销
法定代表人:
林彬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邮箱:
地址:
福安市新华路119号
简介:
福建福安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17日,注册地位于福安市新华路119号,法人代表为林彬。经营范围包括:经营中西餐饮、歌舞厅、卡拉OK、酒吧(未取得前置审批项目的批准文件、证件,不得从事该项目的生产经营)。
展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