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东方水晶酒店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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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:
郑珍玉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91210200MA0QF0184Y
邮箱:
sy59721@126.com
地址:
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海之韵路25号
简介:
大连东方水晶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7月14日,注册地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海之韵路25号,法人代表为郑珍玉。经营范围包括:酒店客房及餐饮服务;文化信息咨询。(外资出资比例低于25%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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